教会成员的守则或规范?
圣经(请参看《1689改革宗浸信会公认信条》第二十六章,5b-6则)宣告,所有教会的成员都当是真基督徒(罗马书1:7),他们愿意「在世上时彼此造就和公开敬拜,……在地方教会里一起同行」,这样就显明上帝的恩典在他们里面。
作为基督有形教会的一名成员,在享有特权的同时,也肩负有崇高的责任﹕行事与福音相称,促进教会的健康与和睦(以弗所书4:16;腓立比书1:27)。这些责任总结如下﹕
第一,参加规定的聚会
按要求,成员必须参加主日固定的聚会,除非因故受阻,如疾病,事故,工作性质特殊(比如医生、警察等),以及其它类似的情况。主日的聚会有﹕公众敬拜,主餐,会众事务会议。
成员也要参加一周中的祷告会,以及长老所召集的任何特殊聚会,或为祷告,或为讲道,或为事务(使徒行传2:42;希伯来书10:24-25)。
第二,财政支持
圣经清楚地教导,基督徒应当通过地方教会作有计划和适当比例的奉献,在财政上支持主的工作(玛拉基书3:8-10;哥林多前书16:1-2;哥林多后书8-9章),因此本教会的所有成员都当服从圣经的这原则。
本教会大力鼓励每一个成员以十一金(总收入的百分之十)作为敬拜的一种表现及合乎圣经奉献的基准,此外各人还要凭自己的能力和自愿的心献上捐钱与馈送(哥林多后书8:1-5;出埃及记36:2-7)。
第三,造就人并促进和睦
鉴于教会在经上被喻为一个拥有许多肢体的身体,每个肢体都有其具体的功用,并与整个身体的健康和合一的保守相连(哥林多前书12:12-27;以弗所书4:4,11-16),因而本教会要求,每一名成员都应为着整个身体的益处而奋力。众成员必须积极努力地
- 相互了解;
- 彼此关爱、安慰和鼓励;
- 视需要在物质上相互资助(以弗所书4:25;加拉太书6:10;约翰一书3:16-18)。
此外,成员们必须
- 私下彼此认罪(雅各书5:16),
- 忠心地彼此劝勉和激励(马太福音18:15…;帖撒罗尼迦前书5:14;希伯来书3:12-13;10:24-25),
- 禁止背后说人,传舌和谗言(诗篇15:3;箴言16:28;26:20-22),
- 并且严守长老决定为本教会的一切私事(箴言11:13)。
第四,对本教会领袖的支持与服从
凡属本教会的成员都当支持和服从教会的监督。支持上帝的仆人包括﹕
- 常常为他们和他们的事工祷告(以弗所书6:18-19);
- 与他们多交往,与他们熟识,因他们所作的工,格外地尊重他们(帖撒罗尼迦前书5:12-13);
- 支持他们的善工,在他们的患难中援助他们,不离弃他们(提摩太后书1:15);
- 维护(而不抵毁或损害)他们的好名声(使徒行传23:5;提摩太前书5:19)。
服从上帝的仆人包括﹕
- 效仿他们在基督里的美德、信心和敬虔的生活方式,就象他们也效仿了基督那样(哥林多前书11:1;希伯来书13:7;彼得前书5:3);
- 以全备之心与受教之灵领受他们的教导,但最终还要忠于上帝的话(使徒行传17:11;雅各书1:19-21;帖撒罗尼迦前书2:13);
- 因为他们被按立牧养羊群的灵魂,努力把各人在基督里完全、成熟地引到上帝面前,成员就当谦卑地听从他们合乎圣经的责备和警告(希伯来书13:17;歌罗西书1:28);
- 因他们蒙召作忠心的人,我们就当寻求和认真地考虑他们的辅导(哥林多前书7:1,25);
- 乐意接受和遵守他们在上帝家中所定的规章和所作的决定(提摩太前书3:5,15;希伯来书13:17),
- 甚至当个人的意见与他们的决定不合时也不反驳和发怨言(罗马书10:21;哥林多前书10:10;腓立比书2:14;犹大书11)。
第五,敬虔的基督徒生活
凡属本教会的成员,行事为人都当对得起主,目的是﹕避免亵渎祂的名和话,宣扬祂的完美,维护本教会的好名声(歌罗西书1:10;彼得前书2:9)。所以每一名成员应在以下的方面实践及学习敬虔﹕
1)个人对上帝的忠心。
每一个成员都要亲身与主同行,常常使用一切私下的蒙恩之道,包括﹕
- 每天个人的祷告(马太福音6:6,10;诗篇55:17;88:9;但以理书6:10);
- 每天诵读和默想上帝的话(诗篇1:2;119:11,97);
- 以祷告的心,用上帝真道的标准作定期的自我省察(诗篇139:23-24;哥林多后书13:5;彼得后书1:10-11;约翰一书5:13);
- 用心谨守主日(安息日)(创世记2:1-3;出埃及记20:8-11;以赛亚书58:13-14;使徒行传20:7;哥林多前书16:2;启示录1:10)。
2)家庭生活。
本教会要求其成员在家庭生活和家庭管理上顺服圣经的教训。
作为上帝所命立家庭的头,丈夫不但要以温柔和爱心,也要以智慧严格治家(以弗所书5:25…;提摩太前书3:4-5)。
妻子必须依照圣经的准则在万事上顺服丈夫(以弗所书5:22-24;彼得前书3:1)。
丈夫同妻子必须「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儿女」(以弗所书6:1-4),为此,父母必须在儿女面前
- 树立敬虔的榜样,天天坚持家庭敬拜,始终以圣经训导他们,(创世记18:19;申命记6:7,9),
- 为他们祷告(历代志上29:19),
- 用智慧实施严格的管教,甚至在必要时采用体罚(箴言13:24;22:15;希伯来书12:7)。
3)传福音。
按照上帝所赐的能力和机会(罗马书12:6),每一个基督徒都有本分在本地和向地极(使徒行传1:8一般原则)为拓展上帝的国祷告与作工。
所以,本教会的每一名成员都要抓住机会,以始终如一的基督徒行为,并以口作见证,表明自己在基督里的信心(马太福音10:32-33;罗马书1:16-17;9:1-3;10:1;腓立比书2:14-16;彼得前书3:14-16)。
4)基督徒的自由。
本教会的每一名成员都应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上忠实地顺服圣经所订立的一切道德律例(罗马书8:3-4)。圣经不以为罪或没有禁止的行为,基督徒便可自由行事。但是,基督徒自由的操行必须时刻符合以下的原则﹕
- 行事敬畏上帝并愿意在万事上迫切地荣耀祂(彼得前书1:17;哥林多前书10:31),
- 体贴和关心软弱弟兄的良心(哥林多前书8:9;罗马书15:1-3),
- 同情失丧的人(哥林多前书9:19-22),
- 热心关注自己的灵魂(罗马书13:14;彼得前书2:16)。
5)与世界分别。
上帝赐给基督徒自由的这一祝福,绝不是为了让他们利用这自由来作为效法世人的借口(加拉太书5:13;彼得前书2:16)。相反,基督徒从罪的捆绑中得自由为的是作分别于这败坏世界的子民,分别给上帝(利未记18:1-30;提多书2:11-14;彼得前书1:14-15)。
据此,
- 圣经禁止基督的门徒爱世界(诗篇139:19-22;雅各书4:4;约翰一书2:15),
- 教训他们弃绝从前世俗的态度和行为(以弗所书4:17-22;5:7-12;提多书2:12;3:3;彼得前书4:3-4),
- 抵挡世俗社会的败坏影响(箴言1:10-19;罗马书12:1-2;雅各书1:27)。
所以,本教会的所有成员都要从世界的态度、行为及不洁的影响中分别出来。具体地说,成员们总要抵制世俗的物质主义,就是将今世的东西视为最重要的(马可福音8:36;路加福音12:15;约翰一书2:15-17)。
- 成员不可在世界的任何罪中放纵,譬如﹕醉酒、吸毒、贪食、观看黄色书刊(影视)、淫乱、婚前性行为、同性恋和其它类似的罪(哥林多前书6:9-10;加拉太书5:19-21)。
- 成员也要避免与不虔的人(非基督徒)搅在一起,与他们有亲密、频繁的交往(哥林多前书15:33;雅各书4:4),与他们有浪漫的情趣(士师记16:4-5;列王纪上11:1-4,9;箴言2:16-17;6:20,23-25),与他们联姻等(哥林多后书6:14;哥林多前书7:39)。
- 类似地,成员应谨慎地分辨和抵挡俗世对自己灵魂及家庭任何败坏的影响,无论这些影响来自何处何人(罗马书12:1-2)。
注:本教会是持守1689年伦敦第二浸信会公认信条的改革宗浸信会教会。
(以上内容摘选自本教会《教会章程》,标题为编者所加)